有朋友問,既然當年這麼熱血的從軍,那為啥不就在軍中繼續發展,也許現在肩上就掛個三朵花什麼的。
這話問的可就戳到了痛處。
我在 1985 年夏天入伍,完成基礎、分科教育後,1986 年初分發到陸軍機械化 249 師,駐守湖口。1988 年接獲陸總部命令,改調陸軍兵工署一般補給庫,任職勤務連輔導長。
從野戰部隊調到後勤單位,這種跨軍團的調動,在基層軍官是很少見的狀況,當年的解釋是因為績效良好,所以擇優外調。
所以理論上,我應該是有潛力可以在軍中繼續發展的。
不過那次調動卻是噩夢的開始。
補給庫的指揮官是位兵工上校,企圖心強烈,各項績效都要求第一,對部屬向來嚴苛,兩年可以拔掉三任連長。單位上所有官兵見了他簡直像是老鼠見了貓一樣。
剛調過去前兩個月還在蜜月期,上校庫長對我還算禮遇。
不過好景不長,有次連上兩個阿兵哥一言不合打起架來。打架嘛,小事一樁,關著一堆猛男的地方,不打架才奇怪。我把阿兵哥找來,問明原委,訓誡過,禁足一天了事。
不料這事卻傳到上校耳裡,他要求要把這兩名士兵送交軍團管訓。
靠, 為了一樁小小的打架事件,就要把人送軍團管訓一個月?
我拒絕簽名。
上校火了,跳過我直接逼連長簽名,硬是把這兩個阿兵哥給送了管訓。
密月期瞬間結束,從此上校對我沒好臉色。有時得代替連長和他同桌吃飯,他更是毫不留情面的當著所有單位部門主官管對我冷嘲熱諷,說你這小小輔導長夜郎自大,連個士官兵都管不好 ....
上校器量狹窄,單是飯桌開罵豈能滅他心中怒火?不過政戰體系人事不歸他管轄,在沒辦法拔除我的輔導長職務下,他開始不斷藉由各種理由將我記過申誡。
高裝檢,敝單位兵工署評比第一名,上校記功嘉獎,但他卻找了個理由,連長申誡我記過。
為了改善伙食,我們在營區角落養雞,寒流來時點了燈泡讓雞取暖,上校記了我一個過,理由是,違反營區能源管制規定。
沒辦法,只好把燈泡撤下,結果一波寒流來襲雞給凍死了,這回養雞的士官給關進了禁閉室,我記了申誡兩次。罪名是漠視連隊官兵福利。
就這麼大事小事不斷的找碴,兩年不到,累積三大過,弄得署政戰主任還特別下來找我約談。肩上掛了一顆星星的主任嘴裏沒明講,不過言外之意倒是聽得出來:小老弟啊,就快退伍了,你就別再找麻煩了!
這樣的軍旅生涯算是走到底了吧?於是合約到期後拍拍屁股打包走人。
現在想想,也虧得有這位上校貴人,我才有機會去嘗試各種人生的可能性,並且坐在這裡寫部落格,拿往事下酒;若是當年繼續跟國防部簽約下去,也許現在就是一個無趣嚴肅被眾人討厭的軍訓教官吧?

thank god u r not a 軍訓教官-- gee, what did of animals r they!! :):)
回覆刪除i meant, what kind of animals r they. ( too sleepy to think straight, sorr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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